從8月1日起,我區開始實施安全生產巡查制度,采取定期巡查、適時巡查、動態巡查的方式,對各市、有關部門和縣(區)、鄉(鎮、街道)及相關重點企業進行安全生產巡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問題。這是我區首次實施安全生產巡查制度。
根據《寧夏安全生產巡查工作辦法》規定,安全生產巡查情況將納入安全生產年度考核主要內容。巡查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規劃等制定和實施情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情況、開展重大隱患排查整治活動情況等9個方面。巡查中發現存在的隱患,巡查組將及時以書面形式向被巡查單位反饋。
《辦法》規定,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對巡查工作中發現的隱患不積極整改致使隱患長期存在的、存在跨地區行業企業的隱患、其他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情形,自治區安委辦將對其進行掛牌督辦。巡查中發現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員存在失職行為的,將啟動問責程序,對責任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處分。(記者 吳宏林 實習生 李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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