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3日表示,發改委和工信部日前批復了國內31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鹽業體制改革方案。計劃2017年上半年編制完成省級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2017年年底前,實現鹽業主管機構或食鹽安全監管機構的行政職能與鹽業公司分離。
批復內容要求,各地要健全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不得設置行政壁壘,不得新設行政許可,防止排斥市場競爭和限制外地產品進入本地市場的行為。同時,各地要完善食鹽專業化監管體制,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加快信用體系建設,依法對違法違規企業實施聯合懲戒。鹽業主管機構或食鹽安全監管機構的行政職能與鹽業公司未分離的,2017年6月30日前要編制完成省級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2017年12月31日前要實現分離。
對于此次鹽業體制改革,有專家表示,這對于推進鹽業管理體制改革、實現鹽業資源有效配置、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確保食鹽質量和供應安全將產生深遠影響。有望從根本上解決食鹽市場制假販假問題,確保食鹽質量和供應安全。
同時,放開跨區銷售和改革政府定價機制,引入競爭將倒逼食鹽經營企業加快轉換經營機制,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出清低效落后資產和產能。行業將迎來一輪重組兼并的熱潮。
在甘肅省的鹽業體制改革方案中,甘肅將放開食鹽生產、批發和零售價格,改革過去食鹽政府定價機制,企業可根據生產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食鹽價格,各級價格管理部門只加強對食鹽零售價格的市場監測,防止普通食鹽價格異常波動。
四川省也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同時,要求加強對食鹽零售價格的市場監測,保持價格基本穩定。
對于保持鹽業市場穩定的問題,發改委新聞發言人趙辰昕說,各省區市在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中都對保障食鹽穩定供應,特別是安排邊遠貧困地區及經濟欠發達邊疆民族地區碘鹽供應財政補貼等工作作了明確規定。記者 李志勇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