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動軟管、冷卻液不合格率均低于5.0%
整理/孟楊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第四批45種產品質量的國家監督抽查結果,其中與汽車相關的產品有汽車制動軟管、機動車發動機冷卻液,兩類產品不合格檢出率均低于5.0%。
制動軟管 本次共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湖北等8個省、直轄市50家企業生產的50批次制動軟管產品。包括液壓制動軟管、氣壓制動軟管和真空制動軟管3種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 16897-2010《制動軟管的結構、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等標準的要求,對制動軟管產品的縮頸后的內孔通過量、爆裂強度、耐臭氧性、最大膨脹量、抗拉強度、耐高溫脈沖性、氣密性、耐氯化鋅性、耐負壓后外徑變化量、耐變形性、粘合強度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河北斯耐爾液壓器材有限公司有1批次產品粘合強度項目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機動車發動機冷卻液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42家企業生產的142批次機動車發動機冷卻液產品。
抽查依據GB29743-2013《機動車發動機冷卻液》等標準的要求,對機動車發動機冷卻液產品的冰點、沸點、pH值、玻璃器皿腐蝕質量變化(紫銅、黃銅、鋼、鑄鐵、焊錫、鑄鋁)、泡沫傾向(泡沫體積、泡沫消失時間)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吉林市盛豐汽車附件廠等3家企業生產的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冰點、沸點、pH值、玻璃器皿腐蝕質量變化(鋼、鑄鐵)、泡沫傾向(泡沫體積、泡沫消失時間)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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