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消息 18日從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該局近期對本市生產領域自動碎紙機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1家企業生產的1批次產品,經檢驗受檢產品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 4943.1-2011 《信息技術設備 安全 第1 部分:通用要求》、GB 9254-2008 《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GB 17625.1-2012 《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等標準,對元器件、電源接口、電擊和能量危險的防護、電氣絕緣、保護接地措施、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絕緣穿透距離、一次電路過流保護和接地故障保護、布線、連接和供電等項目進行檢驗。
抽查發現,標稱廣州市晶密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浩順碎紙機(號型規格 C-23D 生產日期/批號2013-06-20),接地和連接保護措施,布線、連接和供電項目不合格,復查合格。
2014 年廣州市自動碎紙機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其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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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標稱生產企業 |
產品名稱 |
商標 |
號型規格 |
生產日期/批號 |
綜合判定 |
不合格項目 |
整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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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廣州市晶密電子有限公司 |
碎紙機 |
浩順 |
C-23D |
2013-06-20 |
不合格 |
接地和連接保護措施;布線、連接和供電 |
復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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