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5批次食品中檢出鋁的殘留量超標,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這是在近日發布的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甘市監通告〔2021〕第4期總第63期)獲悉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安定區久品包子鋪銷售的油條(生產日期:2021-3-7),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城關區定西南路食匯早餐店銷售的油餅(生產日期:2021-3-11),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城關區定西南路食匯早餐店銷售的油條(生產日期:2021-3-11),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蘭州新區蜀一蜀二砂鍋串串店銷售的寬粉(購進日期:2021-3-11),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七里河區馬灘新村小唐麻辣燙店銷售的寬粉(購進日期:2021-3-24),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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