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公布2021年度第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涉及杭州冠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地產廣告違法案。
當事人在商場、廣場等公共場所投放的房地產廣告單頁中,未標注真實的內部結構,未顯著標明地名管理部門批準的住宅小區的標準地名,未顯著注明高鐵站目前處于建設中。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廣告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二)、(三)、(五)項之規定,構成發布違法房地產廣告的行為。依據《浙江省廣告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2021年2月,杭州市建德市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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