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規范我區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裁量行為,不斷提高市場監管法治化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規范行政裁量權辦法》(自治區政府令第214號)《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國市監法〔2019〕244號),我局結合工作實際,起草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定(征求意見稿)》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至fgc@xjaic.gov.cn。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新華南路167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法規處(郵編:830004)。來信請于信封上注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征求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15日。
聯系人:郭?翃?
聯系電話:0991-28172972827341(傳真)
特此公告
附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定(征求意見稿)》.docx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征求意見稿).xlsx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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