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日前,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2021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43期)。該局組織抽檢的食用油、餐飲食品7類食品680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8批次,其中包括北京廣喜鴻發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食品。
老姜中噻蟲嗪超標14倍 初檢復檢均不合格
公告顯示,北京廣喜鴻發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老姜,經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檢驗發現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果為4.3mg/kg,標準值則為 ≤0.3mg/kg。北京廣喜鴻發商貿有限公司對檢測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中國肉類食品綜合研究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被抽樣單位地址為北京市豐臺區西四環中路136號京豐岳各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蔬菜大廳7排18號。

據了解,噻蟲嗪是具有觸殺、胃毒和內吸作用的殺蟲劑,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體內,并在木質部向頂傳導,能防治蚜蟲、粉虱、薊馬、稻飛虱等害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規定,根莖類蔬菜中噻蟲嗪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3mg/kg。
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調查處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
違反食品安全法等被罰5萬元
本網查詢發現,北京廣喜鴻發商貿有限公司今年8月因違反相關法規被處罰。
京豐市監罰字﹝2021﹞709號顯示,該公司被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管局罰款500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315元。處罰日期為2021年8月23日。
據悉,2021年5月13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委托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對當事人銷售的老姜(規格:散裝,購進日期:2021-5-12)進行監督抽檢,經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檢驗,出具檢驗報告(編號:CAIQFSC21000449003),檢驗項目“噻蟲嗪”的實測值為4.3mg/kg,標準指標:≤0.3mg/kg,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噻蟲嗪項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1年6月4日送達至當事人處,當事人有異議,申請復檢。經中國肉類食品綜合研究中心(國家肉類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復檢,出具檢驗報告(編號:CMRCSYSb12021FJ4),實測值為4.49mg/kg,檢驗結論仍然為不合格。
經查,2021年5月12日當事人以13元/公斤的價格從北京市豐臺區新發地市場三輪車散戶處購進老姜(規格:散裝,購進日期:2021-5-12)22.5kg,以14元/公斤的價格對外銷售完畢,包括銷售給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3公斤用于檢驗,共取得銷售收入315元。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貨值金額為315元,獲違法所得315元。當事人銷售上述老姜時未使用專用的工具和設備。另查明,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未留存進貨票據,未記錄進貨臺賬。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廣喜鴻發商貿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8日,注冊資本500萬元。法定代表人周廣喜。經營范圍包括零售新鮮蔬菜、新鮮水果、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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