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七天全季酒店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通州梨園店因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沐浴露檢出未標識“防腐劑”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SEVEN PLUS沐浴露經中檢科(北京)化妝品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檢出產品標簽及產品備案憑證中未標識成分:苯氧乙醇,檢測結果與產品標簽及產品備案憑證不符。上述不合格化妝品進貨數量30瓶,進貨單價11.5元,貨值金額345元。截至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檢查當日,未發現上述批次不合格化妝品。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期間調閱了當事人上述不合格化妝品供貨方營業執照復印件、產品備案證明、出廠檢驗報告、進銷存臺賬和進貨查驗制度。
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七天全季酒店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通州梨園店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2020年)第十七條以及第四十二條,對該酒店罰款1萬元并責令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據科普中國介紹,苯氧乙醇有抗菌功效(一般與季銨鹽一起使用),經常在生物性緩沖溶液里被用作有劇毒的疊氮化鈉的替代品,因為苯氧乙醇的毒性較低,而且在化學上對銅及鉛并不活躍。在化妝品、護膚品、疫苗及藥品中通常發揮著防腐劑的功用。
涉事酒店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該款沐浴露未在店內使用。
專家:商家應從采購源頭嚴把關
中國質量新聞網特約專家、產業經濟觀察家梁振鵬在談到該事件時表示,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美容美發機構、賓館等在經營中使用化妝品或者為消費者提供化妝品的,應當履行《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化妝品經營者義務。該酒店違反了相關條例,酒店給消費者提供的產品出了問題,應該受到處罰。
他還表示,商家應該從采購源頭上就要把關,采購合乎國家標準生產的合格化妝品。商家雖然要盡量使自己經營利益最大化,但是不能違法違規,要誠信、遵紀守法,給顧客服務要有安全的保障。
中國質量新聞網還注意到,今年4月,七天全季酒店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通州梨園店因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被處以警告和罰款1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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