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朱濤)信用中國(湖南長沙)顯示,長沙協盛康復醫院有限公司存在多項違法事實被通報處罰,罰款6.99萬元。

處罰信息顯示,長沙協盛康復醫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與長沙藍宇心理咨詢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共建合同》,將該醫院精神衛生科出租給長沙藍宇心理咨詢有限公司經營,經營時間為2019年10月17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其間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275480.04元。
該醫院放射科工作人員張某某未佩戴個人劑量計,于2022年6月28日為患者雷某某、王某、侯某某開展了放射診療工作。
該醫院未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許可,擅自變更《放射診療許可證》核準的CT(生產廠家為沈陽東軟,主要參數為140kV,345mA)、DR(生產廠商為深圳藍韻,主要參數為150kV,630mA)兩臺X射線機,實際使用CT(型號為上海聯 影UCT528)、DR(型號為深圳安科ASR-6850S)為患者開展放射投照工作。
查該醫院患者彭某某(住院號:202205963)的病歷資料,該患者入院日期為2022年6月18日,出院日期為2022年6月28日,該病歷中最近1次的病程記錄書寫時間為2022年6月19日,2022年6月19日至6月28日期間,該醫院無醫務人員為該患者未書寫病程記錄。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2016版)》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三)項、第八十七條、《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三)項、《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項規定,長沙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長沙協盛康復醫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75480.04元;罰款人民幣699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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