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以來,山東省臨沂市市場監管系統突出廣告導向監管,持續推進系列虛假違法廣告整治行動,嚴厲查處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醫療藥品、教育培訓、房地產等重點領域廣告違法行為,有力凈化廣告市場環境。為進一步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公示一批廣告監管執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臨沂市某建設開發公司發布違法房地產廣告案
當事人發布的房地產廣告中含有“龍脈之地、上風上水”“最后濱水大宅、絕版濱水大宅”“5分鐘直達老城中心,行政中心”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第二十六條“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之規定。
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的規定,2022年6月,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20.062萬元。
案例二
臨沂某美容機構發布違法醫療廣告案
當事人未經審查發布的醫療廣告內容含有“瘦臉針十天變成小V臉”“還原如初”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并以衛生技術人員名義、形象作證明,違反了《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和保健食品廣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其他廣告,應當在發布前由有關部門(以下稱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布。”、第十六條第一款“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四)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十四項的規定,2022年7月,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4.3萬元。
案例三
山東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經營場所走廊的宣傳欄及產品包裝內刊印的食品廣告中含有“參雪蓮片,專注于糖尿病降血糖”“人參蟲草片,專注針對各種頑固高血壓”“蝮蛇香櫞片,專注于骨病疼痛,疏通經絡堵塞”等疾病治療功能的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之規定。
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2022年2月,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2萬元。
案例四
劉某發布違法藥品廣告案
當事人在通過藥品廣告審查后,對藥品廣告進行了拼接、修改,發布的藥品廣告中缺少“OTC”“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等內容,違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內容發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不得進行剪輯、拼接、修改。已經審查通過的廣告內容需要改動的,應當重新申請廣告審查”之規定。
依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2022年7月,臨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8000元。
案例五
沂南某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房地產廣告中含有“朝陽公園(規劃中)、體育活動中心(建設中)、沂南火車站和京滬二線高鐵站(規劃中)、最高端、沂南唯一、絕無僅有、億級配套資源”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三項“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第二十六條“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之規定。
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2022年5月,沂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8萬元。
案例六
沂水縣某家政服務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發布搬家廣告含有“全縣最低”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之規定,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2022年7月,沂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罰款2萬元。
案例七
平邑某互聯網傳媒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平邑電視臺生活頻道發布的醫療器械廣告中含有“外拔骨毒內修骨損,只需7天酸麻腫痛即可緩解”“頸肩腰腿痛,用董家骨科膏藥酸麻腫痛即可緩解”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 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之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2022年1月,平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000元。
案例八
蒙陰某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教育培訓廣告中含有“確保錄取”“才子選學程 贏得好前程 助力成功上岸”“簽約穩過 助力成功上岸”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之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2022年8月,蒙陰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1000元。
案例九
臨沂某建材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淘 寶網店發布的建材廣告中含有“十大品牌”等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之規定。
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2022年08月,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1萬元。
案例十
臨沭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未取得房地產項目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發布房地產廣告,違反了《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五條第(四)項“凡下列情況的房地產,不得發布廣告:(四)預售房地產,但未取得該項目預售許可證的”之規定。依據《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二十一條的規定,2022年6月,臨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7000元。
案例十一
山東某置業有限公司發布違法房地產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廣告,廣告中含有“約15分鐘即可到達老城區或北城新區,京滬高速路口約5分鐘車程,項目距離高鐵站約20分鐘車程”的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六條“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的規定。
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2022年5月,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3.4萬元。
案例十二
山東某生物科技公司發布違法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阿里巴巴平臺企業店鋪主頁發布的食品廣告中含有“健康從這里開始,疾病從這里消失”“感冒伴侶代加工,健康調理產品源頭廠家”“適宜人群為‘血糖偏高者’”等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規定。
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2022年3月,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5400元。
臨沂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各廣告主體引以為戒,合法、合規發布廣告。市民如有發現虛假違法廣告的相關線索,請及時撥打12315/12345舉報投訴。
(來源:臨沂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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