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簡介】
福建省福鼎市一個13歲未成年女孩在福鼎市針刺柒紋身工作室(個體工商戶)進行文身,家長得知后向福鼎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要求經營者賠償清洗文身痕跡的相關費用和該未成年人手臂皮膚損傷修復費用。
【處理過程及結果】
福鼎市消委會接到投訴后,經過調查發現,福鼎市針刺柒紋身工作室違法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工作人員對經營者進行了相關法律法規宣導,經營者最終同意支付1800元作為文身清洗費,并承諾今后不再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
【律師點評】
首先,本案中福鼎市針刺柒紋身工作室為一個13歲未成年人文身已經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的規定,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其次,經營者為13歲未成年人實施文身已經構成侵權,其父母當然有權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要求賠償消除該女孩手臂文身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典型意義】
本案中,女孩父母、就讀中學、地方消費者協會齊肩并進,聯合行動維護少年女孩的合法權益,幫助未成年人充分認識到文身可能產生的危害。對提供文身經營者進行了教育批評,及時改正了違規行為。聯手共同推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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