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防止食品浪費,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四平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持續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工作,依法查處未主動提示提醒適量點餐、誤導誘導過量點餐等違法行為,不斷規范餐飲服務經營行為,切實強化市場主體守法意識和節約理念。現將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四平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四平市鐵東區某米飯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4月11日,四平市市場監管局東二分局對轄區內某大學食堂進行現場檢查,執法人員發現某米飯店存在未張貼適量點餐提示、未主動提示引導用餐人員適量點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雙遼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雙遼市某早餐店未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案
4月11日,雙遼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某早餐店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餐廳未在明顯位置張貼防止浪費警示標語,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浪費提醒,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3.四平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四平市鐵西區某拉面店未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案
4月12日,四平市市場監管局西三分局執法人員在對鐵西區某拉面店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餐廳未在明顯位置張貼防止浪費警示標語,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浪費提醒,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執法人員當場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4.四平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四平市鐵東區某米線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4月12日,四平市市場監管局東四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餐飲單位進行現場檢查,檢查中發現某米線店存在經營場所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相關標識、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等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5.伊通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查處伊通縣某宴會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4月19日,伊通縣執法人員對轄區內某宴會廳進行執法檢查,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大堂、包間等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該店的此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執法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6.梨樹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梨樹縣某小吃部未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案
6月27日,梨樹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梨樹鎮某小吃部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該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的提示提醒。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7.四平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四平市鐵東區某涮鍋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12月14日,四平市市場監管局東一分局執法人員在對四平市鐵東區某涮鍋店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店未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的提示提醒,店內也沒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對食品浪費的標志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8.四平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四平市鐵西區某麻辣燙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12月14日,四平市市場監管局西一分局執法人員在對四平市鐵西區某麻辣燙店監督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未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的提示提醒。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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