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消息,日前,天津市冠羽電動車制造有限公司根據《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主動向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了召回計劃,將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9月9日制造的小飛哥牌TDT106Z型號電動自行車,涉及數量為300輛;以及2023年8月12日制造的小飛哥牌TDT116Z型號電動自行車,涉及數量為300輛,共計涉及數量為600輛。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由于標識與警示語、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互認協同充電、布線項目不符合GB42295-2022中標準要求;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項目不符合GB17761-2018中標準要求。存在被改裝的風險,無法有效防止觸電、起火等安全事故的發生,存安全隱患。
天津市冠羽電動車制造有限公司將免費為用戶維修或更換配件,以消除安全隱患。
用戶可登錄天津市冠羽電動車制造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天津市冠羽電動車制造有限公司)查看持有的產品是否在受影響范圍內,或通過客戶服務熱線(13702069510、13512297399)進一步了解具體情況。此外,用戶也可登錄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scjg.tj.gov.cn)查看產品召回欄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動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或提交缺陷線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