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沈陽訊(宋歌 記者 王文郁)近日,消費者王女士新購的蘋果手機在3天內兩次出現聽筒聲音小的問題,但商家只免費維修一次,第二次維修要收費。消費者向經營者提出換新機的要求后被拒,便向遼寧省丹東市元寶區消協投訴。后經消協調解,經營者同意為消費者換新機。
8月22日,消費者王女士在丹東華美手機城花4800余元購買了一部蘋果手機,使用當天即發現聽筒聲音小,找到商家進行了檢查維修。然而,8月24日新手機又出現聽筒聲音小的問題,消費者找到商家要求再維修,未料對方稱再次修理需要收費。王女士認為手機尚在“三包”期內不應維修收費,遂要求不再維修換新機。
丹東市元寶區消協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到華美手機城進行調查,經營者回復與王女士所稱基本一致。消協工作人員告知經營者,依據手機“三包”規定新手機出現質量問題7天包退、15天包換,經營者同意為王女士換機處理。
丹東市元寶區消協表示,消費者購買手機出現質量問題尚在“三包”有效期內的,消費者可以依照手機“三包”規定享有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如果手機屏幕無顯示、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非正常關機、單向無聲或音量不正常、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等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應當保留好相關收據、小票、發票等消費記錄憑證,如果商家事先有相關宣傳或承諾的,可以預先拍照取證便于日后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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