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長春9月3日電 (孫博妍)記者3日從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2019年在長春市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基礎上,吉林省決定在地級城市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吉林省住建廳副廳長宋海燕在談及具體工作措施時說,公共機構率先示范。
據初步統計,吉林省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約546.52萬噸,全部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進行處理。日前,該省九部門聯合下發了《吉林省推進地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地級城市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按照《方案》要求,2019年底前,各城市編制完成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和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專項規劃,全面啟動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建設。
宋海燕介紹,《方案》鼓勵定時定點投放,根據居民生活習慣確定并公開收集時間段。“啟動生活垃圾分類的社區,要配備必要的生活垃圾分類引導員,負責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監督指導、糾錯等工作,記錄相關臺賬。”
宋海燕介紹,《方案》要求各城市做好物業部門和環境衛生部門的銜接,杜絕“先分后混”“混裝混運”。
宋海燕說,各城市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要組織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率先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并逐步擴大到國有企業、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經營場所。
此外,吉林省還要求各城市教育等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各級各類學校的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文明習慣、公共意識和公民意識。
“深入開展垃圾分類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等活動,通過創編垃圾分類歌曲、歌謠、漫畫、微視頻等作品,加強學生與家長之間的互動,達到‘教育一個孩子、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社區、培養一代新人’的效果。”宋海燕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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