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七十二)。

臺州市黃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七十二)
關于臺州市佰拾超市有限公司經營的海苔花生、醉酒花生仁不合格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臺州市佰拾超市有限公司經營的海苔花生
(一)抽檢基本情況。食品名稱:海苔花生;生產日期:2020-05-13;抽樣日期:2020-09-15;抽樣基數:7袋;抽樣單編號:XC20331003002741698;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調查處理情況:黃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29日將《檢驗報告》送達該單位,告知當事人享有申請復檢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申請或異議。同時責令對該批產品進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三)產品控制情況:經調查當事人于2020年5月22日共購入海苔花生25袋,至案發全部銷售完,由于銷售給散戶,無法召回。
(四)違法行為查處情況:因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決定免予處罰。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經對不合格原因進行分析排查,無法查清導致產品不合格的原因。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購進該來源的海苔花生。
二、臺州市佰拾超市有限公司經營的醉酒花生仁
(一)抽檢基本情況。食品名稱:醉酒花生仁;生產日期:2020-05-01;抽樣日期:2020-09-15;抽樣基數:7袋;抽樣單編號:XC20331003002741701;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調查處理情況:黃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29日將《檢驗報告》送達該單位,告知當事人享有申請復檢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申請或異議。同時責令對該批產品進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三)產品控制情況:經調查當事人于2020年5月22日共購入醉酒花生仁20袋,至案發全部銷售完,由于銷售給散戶,無法召回。
(四)違法行為查處情況:因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決定免予處罰。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經對不合格原因進行分析排查,無法查清導致產品不合格的原因。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購進該來源的醉酒花生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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