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長沙市望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長沙市望城區四季牧園蔬菜店食品安全監督抽檢1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的公示。

長沙市望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長沙市望城區四季牧園蔬菜店食品安全監督抽檢1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的公示
根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我區有1批次食品不合格是:被抽樣單位:長沙市望城區四季牧園蔬菜店,食品名稱:姜,標稱生產者:/,規格型號:/,購進日期:2022-10-10,經長沙市食品藥品檢驗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我局對上述1批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進行了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我局對長沙市望城區四季牧園蔬菜店開展執法檢查,該店收到抽檢不合格報告后主動發布了召回公告。經現場檢查在當事人攤位經營區域未發現抽樣單上顯示的食品名稱:姜,購進日期:2022-10-10。經立案調查,經調查,標稱生產者:/,規格型號:/,購進日期:2022-10-10的姜是由2022年10月09日從微信小程序里基地幫農批城下訂單購進的,姜共購進數量28斤,購進單價4.39元/斤,購進金額123元,共銷售數量25斤(其中對外銷售20斤,2022年10月10日被長沙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抽檢5斤),剩余3斤是碎姜泥巴全部扔掉了。銷售單價:5.5元/斤,銷售金額為137.5元,上述產品共計貨值金額154元,違法所得27.75元。長沙市望城區四季牧園蔬菜店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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