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5月30日,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的處置通報(2023年第10期)。據通報,該局對房山區14家餐飲門店進行了依法查處。

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的處置通報(2023年第10期)
近期,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對房山區14家餐飲門店進行了依法查處,現將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1、北京鑫澤熟食店(鑫澤熟食店)
當事人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北京客上賓超市(北京客上賓超市)
當事人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臺賬及進貨票據不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暫停線上經營行為。
3、北京龐博裝卸物流有限公司(石樓早點)
當事人加工、制作食品的工用具未能專用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4、 北京來士雅餐飲有限公司(7527串吧)
當事人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五)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改正。
5、北京誠琳順達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艾尚燒烤)
當事人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五)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改正。
6、北京飛陽餐飲有限公司(天陽露天燒烤)
當事人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五)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改正。
7、北京圣洋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燒烤海鮮大排檔)
當事人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五)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改正。
8、北京合合業興餐飲有限公司(啤酒花園)
當事人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五)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改正。
9、北京雪中碳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雪中送碳)
當事人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或者經營標簽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改正。
10、北京市艾尚東邑餐飲有限公司(艾尚燒烤)
當事人后廚環境不衛生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1、北京海宏謙富商貿有限公司(鴻發燒烤)
當事人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不合理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2、北京李光禹李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李記燒烤)
當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3、北京超卓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超嗨辣)
當事人后廚環境不衛生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4、北京堯家軒餐飲有限公司(鍋貼張)
當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暫停線上經營行為。
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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