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發布2023年北京市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能力認定結果的通告
通告〔2023〕24號
根據《北京市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能力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京環發〔2009〕288號)的有關規定,我局對奧來國信(北京)檢測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等45個申請能力認定的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的環境監測業務能力進行了審核,現公布認定結果(詳見附件)。
通過認定的單位須嚴格按規定在公布認定的監測項目范圍和有效期內,采用規定的監測方法承擔委托的監測業務。當有關監測方法變更,人員、資產、技術、資質證書等發生較大變化時,應及時向我局辦理變更登記。在從事環境監測活動中,應嚴格執行北京市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管理有關規定,如有違規行為,將視為自動退出能力認定管理,同時我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特此通告。
附件:
2023年北京市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能力認定結果.docx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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