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45號)。

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45號)
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1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重慶渝水緣水產品配送有限公司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渝水緣水產品配送有限公司經營的鱸魚(活淡水魚),其中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購進日期:2023年7月5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重慶渝水緣水產品配送有限公司從事經營食用農產品過程中,建立了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了鱸魚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方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查驗人等內容,并按規定保存了供貨方營業執照、檢驗檢測報告、進貨單據、進貨記錄、銷售記錄等相關憑證。其產品不合格原因為:供應商的上游養殖戶在養殖鱸魚時為防止病害使用獸藥,養殖戶未把控好銷售時間,個別鱸魚未過休藥期,體內存有藥物殘留。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當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立即下架相關產品,核查在售鱸魚的進貨渠道和檢測報告;2.將問題鱸魚檢測情況向上級供應商反映,并要求供應商進行整改;3.加強源頭管控、加強進貨查驗。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的行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免予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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