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廣西南寧因城市道路停車收費太高太亂登上熱搜。諸多問題曝光后,當地立馬進行整改,南寧市市長向市民鞠躬致歉。受這一事件影響,目前,全國多地密集開展關于停車收費的專項整治和檢查。
城市道路停車收費管理混亂問題由來已久。從一些地方正在開展的整治行動的重點指向就可以看出“亂”在何處。比如某地采取“三嚴格”的方式: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嚴格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嚴格執行各類停車收費優惠減免政策。這表明,不明碼標價、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亂收費亂漲價等問題廣泛存在。
城市道路公共停車位屬于公共資源,具有公益屬性。分析人士指出,從法理和多地實踐發展趨勢來看,機動車占用城市道路的停車費,應當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模式,需公開透明、公眾參與、納入國庫,即便委托企業代收,也應當公開競標,而不能成為不透明、不公開的“糊涂賬”甚至“小金庫”。而且,基于公益性質,路邊停車位收取費用應利民便民,體現合理公平原則。目前,在北京、廣州等地,城市道路機動車停車收費為行政事業性收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過,從現在一些城市的實際情況看,道路停車收費更多強調盈利導向,嚴重偏離甚至掩蓋了公益性,這正是導致各種亂象的根本原因。
據媒體報道,南寧市青秀區法院與南寧慧泊停車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曾簽訂“合作備忘錄”,通過開通綠色通道給予該公司大力支持,使其訴訟案件能夠得到優先受理、優先立案、優先判決、優先執行。這種合作機制遭到民眾質疑。法律人士表示,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干涉;法院審判案件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而青秀區法院給予一家企業各種“優先權”,實質是方便了企業利用公權力為自己謀取利益,這不僅不能惠及普通市民百姓,反而會侵害社會公共利益。對此,有評論者直言,從“合作備忘錄”簽訂的那一刻起,法院公正的立場就發生了偏移,公信力也受到了質疑。
不管是公益設施還是公權力,一旦背離“為人民服務”的初衷,而處處想著“為人民幣服務”,這將是非常危險的事。如今,隨著輿論不斷發酵,南寧當地開始糾錯究責。比如,南寧市政府發布通告稱,南寧慧泊停車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停止運營、停業整頓、接受審計;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青秀區法院與特定企業簽訂“合作備忘錄”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則,已責成解除,對涉事責任人作出停職檢查處理決定。
南寧市政府能夠認識到錯誤并主動改錯,其亡羊補牢的做法值得肯定。其他存在類似問題的城市當引以為戒,深入反思,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一是搞清“誰收費”。在選擇運營方時,有關部門有必要從公眾利益出發,充分調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見,對運營方的資質和服務能力進行嚴格把關,從而作出科學決策。二是明確“如何收”。停車位收費涉及公共利益,停車位怎樣劃、停車費收多少等,都應該通過聽證會的形式征求意見和建議,保障廣大市民的知情權;有關部門也必須承擔起監督審核責任,不能任由運營方漫天要價。三是公開“如何用”。應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將收來的停車費主要用于更好優化停車資源配置、促進停車場建設等,進一步緩解停車難。
有學者指出,城市停車難是全球性問題,引入市場機制,以收費的方式發揮經濟杠桿作用雖說起到了一定的調節作用,但這樣做畢竟抑制了需求,讓城市停車供求有關系實現了“假性平衡”。而加強頂層設計,統籌整合停車位資源,讓停車位擴容,提高停車位使用效率,才是在汽車保有量不斷增長背景下填補停車缺口的“最優解”。找到這個“最優解”并不容易,但所有城市都必須朝這個方向努力。
《中國質量報》【觀象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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