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有媒體報道,北京消費者張女士在某電商平臺購買了一雙鞋,到貨后發現不合腳,于是打算在該平臺將鞋轉賣。令她意想不到的是,這雙購買時平臺驗明為正品的鞋子,再次轉賣時卻被該平臺驗為假貨。她與平臺方面交涉多次,但后者拒不承認自身存在問題,并一口咬定張女士轉賣的鞋并非最初購買的貨品。
同一雙鞋,兩次驗貨結論卻截然相反,這種情況難免讓人懷疑,要么平臺售假,要么其鑒定太隨意。現實生活中,張女士的遭遇并非個例。
近些年,電商經濟快速發展讓人們的生活更加便利,但商家售假、貨不對板、維權困難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為改變這種情況,一些電商平臺特別是經營奢侈品、收藏品、珠寶首飾等貴重商品及二手物品的平臺,引入“先驗貨再交易”模式,即買家下單后,賣家需先將物品發往第三方權威機構接受專業驗貨鑒定,買家拿到鑒定報告后,再根據結果決定是否繼續進行交易。這種交易模式有專業機構背書,可以為買家和賣家創造一個更安全、更公正、更透明的交易環境。
從一些平臺推行“先驗貨再交易”模式的實踐看,收效還是很不錯的。不過,該模式在推廣過程中,也逐漸暴露出不少問題。黑貓投訴平臺的信息顯示,一些二手平臺的驗貨回收業務存在大量投訴,驗貨流程拖延、驗貨結果與實際不符、驗貨中心無理由拒收等問題頻發。
“先驗貨再交易”模式原本是為解決電商經營信用缺失問題而生,如今卻也遭遇信任危機,確乎有些諷刺意味。從已經出現的糾紛看,主要問題是鑒定專業水平不足、流程不規范以及相關責任不清。對物品進行真偽鑒定需要專業技術和實踐經驗,若鑒定機構技術實力不足,鑒定人員專業能力欠缺,很容易出現檢測項目不全、鑒定結果不準確等問題,這必然影響驗貨服務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可信度。而且,在當下的“先驗貨再交易”模式中,承攬驗貨業務的鑒定機構一般是作為平臺的合作方出現的,其身份并非獨立的第三方信用擔保主體。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出現鑒定糾紛,平臺和鑒定機構會相互推卸責任,導致爭議無法得到妥善解決。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先驗貨再交易”模式之所以存在諸多問題,根源在于其本身缺乏信用機制進行規制。這就要求相關部門盡快出臺關于“先驗貨再交易”模式的法規標準,對平臺和鑒定機構進行規范和引導。一方面,完善驗貨流程和標準,明確爭議處理規則,建立驗貨機構信用管理體系,向社會公布“紅黑榜”名單,引導驗貨機構依法誠信經營;另一方面,強化平臺管理,明確平臺經營者連帶責任,倒逼其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選擇正規可靠的第三方鑒定機構進行合作,并對驗貨行為進行監督。
《中國質量報》【觀象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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