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了地方政府、監管部門、企業主體三方責任的落實
本報訊 (記者沈 洪)自2013年廣州市創建“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以來,廣州市委、市政府將政府履行質量工作總體責任放在了重要位置,連續5年將質量強市工作列入黨代會和政府工作報告,出臺一系列規劃、文件和方案,構建了完善的質量強市政策體系,促進了地方政府、監管部門、企業三方對質量工作的落實。
3年來,為推動各級政府落實質量工作責任,廣州市委、市政府將質量工作與提高經濟發展質量緊密銜接,尤其是市、區政府“一把手”親自抓質量強市工作,制定完善了質量強市政策體系,形成了部門協同推進的良好局面,提升了廣州質量的合力。一方面,通過層層建立質量強市的組織領導架構,并注重頂層設計、貫徹落實、支持保障,使各級黨委、政府把質量發展列為了重要議事日程,將質量工作與日常經濟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實實在在發揮了“車頭”作用。另一方面,結合實際把質量工作細化分解成140項目標任務和內容,每一項目標都明確了具體的牽頭單位、配合單位以及完成時限。尤其是在長遠規劃中,制定了《關于貫徹質量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對產品、工程、服務、環境4大質量目標進行了科學謀劃,旨在營造政府重視質量、企業追求質量、社會崇尚質量、人人關注質量的良好社會氛圍,從而用質量驅動經濟社會發展。
為深化各區級政府對質量工作的貫徹落實,廣州市委、市政府參照省對市的考核模式,在組織保障機制上,從建立科學的質量評價體系入手,強化對質量工作的責任考核,建立健全了對區、鎮(街)領導班子年度實績考核中涉及質量指標的內容,對各區政府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的質量工作考核得到加強。目前,通過加強對各區政府及市政府各有關部門了對質量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全市質量工作呈現出3個成效。
一是區、街、鎮地方政府大都圍繞質量強市活動,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通過質量強市強化質量安全監管,著力提升產品、服務、工程和環境質量。有的地方將質量強市工作及其績效納入對各鎮(區)政府的考核內容,加強對任務落實情況的監督與考核,對工作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有的地方政府制定了明確的措施和保障,建立質量工作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切實保障質量工作經費投入,增強質量工作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有效性。
二是通過加大對全市質量狀況和存在問題的研究力度,以及發揮先進企業優勢、增強產品及行業競爭力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實現質監工作從判定型監督向分析型監督的轉變。尤其是通過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做好產品質量狀況分析,密切跟蹤支柱產業、主導產業、優勢產業發展的產品質量狀況分析報告,為政府宏觀質量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和支持。
三是通過全面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推動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向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全面深入發展,同時制定工作指引及管理辦法,規范首席質量官制度的推行。首先是以廣東省名牌產品生產企業和大中型企業為重點,推動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向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全面深入發展。其次是通過制定工作指引及管理辦法促進首席質量官制度有效運行,企業的質量責任意識、產品質量、管理水平和公司效率都得到了較大幅度提高。目前,共有380多人通過考核獲證成為首席質量官。通過質量強市活動,不僅使廣州市的質量工作建立起了政府統籌協調、部門科學監管、企業主體作用充分發揮的大質量工作機制,而且也使質量工作的“3個責任”得以落實。一是推動落實地方政府對質量工作負總責的責任,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協助和推動政府制定本地區質量的發展規劃,研究制定質量工作效果的評價體系,建立質量安全工作的協調機制,妥善處理條塊之間、部門之間的關系,形成監管合力。二是落實監管部門責任,質監部門充分發揮生產許可、強制認證、監督抽查等措施的作用,查處企業違法生產行為,嚴把市場準入關;建立健全誠信機制,建立企業“黑名單”制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形成社會對“黑名單”企業的輿論監督和行為制約。三是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引導、督促企業把“質量第一”的方針真正落實到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加強質量管理;把“質量興企”作為經營管理的自覺行動,實現經濟增長方式從數量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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