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鄧海建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決定于2017年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锻ㄖ芬?,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遲報、虛報、瞞報和拒報普查數據,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
(據《京華時報》)
污染源普查,十年磨一劍。在生態文明與環境保護形勢更趨嚴峻的背景下,開展這項普查工作顯得更為要緊。就像經濟普查、人口普查和農業普查等全國性普查一樣,普查結果對于宏觀決策與微觀問診,是最好的抓手、最權威的信源。就像2007年的首次普查,在“592萬個污染源”的數字背后,會診出了“農業源對水污染的影響大”“機動車排放污染物對城市大氣污染影響大”等諸多新問題。
數據普查,最怕造假。雖然普查不等于問責,但地方部門出于各種利益考量,遲報、虛報、瞞報、拒報的沖動還是客觀存在的。值得注意的是兩點:一是污染與發展,是現實矛盾。中國城鎮化進程仍在飛奔的路上,工業化的轉型亦需漫長的過程,此時,資源能源的消耗、環境承載力的風險,在局部地區可能還會表現得更為激烈。挖出真相,交出實情,顯然并不太容易。二是在環境數據上,公眾對少數部門少數人的作假之慮,并非杞人之憂。眼下正熱議的一則新聞,挺耐人尋味:陜西西安市環保局長安分局主要官員出于自身政績考量,偷配鑰匙并記住密碼,用棉紗堵塞采樣器,致使數據異常,從而引起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注意。為了空氣數據漂亮,用棉紗給檢測儀器“戴上口罩”。據說,長安區監測站涉嫌數據造假,是在“飛檢”中查出來的。反過來說,如果“飛檢”的頻率小一點、僥幸的概率大一點,估計真就“天知地知”了。這是個悖論:地方部門對環境末位的官員有處罰要求,可是壓力卻直接壓在“數據生產官員”身上,這豈非逼著人家造假去?接下來的污染源摸排,恐怕也會遭遇類似困境:不當真,數據失真;太當真,責任難擔。這個時候,國務院以《通知》來“提醒”,顯然也是一劑預防針。
誰在排污、哪里有污、詳情如何……弄清這些問題,是環境公共治理的邏輯前提。不過,為了嚴防“數據污染”,除了忠言逆耳的提醒,更要剛性嚴肅、明晰的相關處罰措施。不得不說的是,新版《環境保護法》也好,《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等具體規定也罷,對公職人員環境數據造假的處理,主要還是集中在行政方面。眼下而言,如何在刑罰層面厘清對等責任,不僅是污染源普查,更是常規環境監測面臨的難題。
全國污染源普查,本質亦屬于國情摸底。它不僅事關美麗中國的大計,更關乎健康環保的民生。唯有“數據去污”,才能摸清污染源的家底。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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