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實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重點任務分工(2017-2018年)》
今后兩年深化標準化改革12項具體任務措施敲定
本報訊 (記者徐 風)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貫徹實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重點任務分工(2017-2018年)》(以下簡稱《重點任務分工》),提出了12項具體任務措施。
《重點任務分工》明確了新型標準體系建設主要任務。一是根據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結論,加快廢止、轉化、修訂、整合工作,完善強制性標準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統一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二是落實推薦性標準集中復審意見,將推薦性標準范圍嚴格限定為政府職責范圍內的公益類標準,加快構建協調配套的推薦性標準體系。三是組織制定團體標準管理辦法,擴大團體標準試點,鼓勵社會團體發揮對市場需求反應快速的優勢,發展壯大團體標準。四是全面實施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建立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進一步放開搞活企業標準。
《重點任務分工》提出,要增強中國標準國際影響力。深度參與國際標準化治理,實施標準聯通“一帶一路”行動計劃,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承擔國際標準組織技術機構領導職務和秘書處工作。推進重點領域標準中外文版同步制定工作,推動中國標準海外應用。積極開展中外標準比對分析,加快提升國際國內標準水平一致性程度。
《重點任務分工》在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第一階段(2015-2016年)的基礎上,新增了3項工作。一是全面推進軍民標準融合,大力實施軍民標準通用化工程,逐步形成軍民標準融合發展的長效機制。二是推動地方標準化工作改革發展,健全地方政府標準化協調推進機制,大力推進“標準化+”行動,深化重點區域標準化協作,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標準化改革試點。三是加強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標準化學歷教育,建設高水平標準化智庫,著力培養標準化管理人才、科研人才和企業標準化人才,選拔培養一批懂專業、懂外語、懂規則的國際標準化人才。
《重點任務分工》還明確了提升標準化科學管理水平、推動公益類標準向社會公開、加快標準化法治建設以及強化標準化經費保障等方面任務分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加強對標準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落實責任分工,確保各項任務按時保質完成。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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