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深化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
力爭到二〇二五年全省企業首席質量官達一千個
本報訊 (記者 秦海峰)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深化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山西省質量大會精神,發揮好企業主體作用,推進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日前,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出臺《關于深化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圍繞全方位高質量發展和質量強省建設目標,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社會參與的原則,強化制度實踐和探索,不斷完善首席質量官培養、聘用、履職、管理等制度體系,充分發揮首席質量官在質量安全、質量提升、質量創新、質量方法推廣和質量文化建設等方面的領導作用、智囊作用和紐帶作用,切實推動企業管理水平整體提升。
《意見》明確了工作目標,要實現全省各級政府質量獎(含提名獎)企業首席質量官覆蓋率達100%,申報“山西精品”等區域公用品牌企業首席質量官覆蓋率達100%。到2025年,力爭實現全省企業首席質量官達1000個。加大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在規模以上企業、六新產業、戰略新興產業中的推廣力度。
《意見》提出,要通過建立培訓機制、加大聘用力度、加強組織管理等工作舉措深化落實。設區的市級層面負責首席質量官任職基礎培訓,省級層面負責首席質量官的能力提升培訓,建立企業首席質量官人才庫,并持續開展現任首席質量官的繼續教育。縣級層面負責指導和督促企業首席質量官聘任信息備案。企業要加大首席質量官聘任和使用力度,明確首席質量官的職責、職權及待遇,引入首席質量官競爭聘任機制和激勵機制,搭建企業內部暢通的職業發展通道,充分保障首席質量官享有參加繼續教育和享有推薦相關部門表彰獎勵等的優先待遇,保持首席質量官隊伍活力。推動建立“首席質量官聯盟”“首席質量官之家”等自治活動,支持其在首席質量官制度體系推進與創新方面進行探索實踐,開展質量改進經典案例評比,舉辦質量論壇等群眾性質量活動,并及時研究和解決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過程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形成首席質量官自我管理的良好格局。
《意見》提出了加強組織和經費保障、加強激勵引導等保障措施。對建立首席質量官制度的企業在各級質量獎申報、科技創新、標準制定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首席質量官積極申報各類評獎評優評先,營造推進首席質量官制度的良好氛圍。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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