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史玉成)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推進共建“信用長三角”助力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以信用賦能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加快形成新發展格局。
6月22日,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以下簡稱“‘三省一市’”)市場監管部門在浙江省溫州市簽署《推進共建“信用長三角”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此次印發的《實施方案》,是市場監管總局主動融入和服務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高位推動長三角信用建設和一體化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主要有以下3個特點:
聚焦助力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圍繞持續深入推進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通過充分發揮信用監管基礎性作用,加快推進信用監管制度機制創新,著力提升“三省一市”信用監管一體化協作能力,探索信用賦能區域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新路徑。
提升信用建設水平。《實施方案》在《框架協議》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市場監管總局推進共建“信用長三角”的重點任務,要求在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信用監管標準統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建設、信用監管大數據監測分析等方面下功夫、亮實招,推動共建“信用長三角”走深走實。
鼓勵開展改革創新試點。《實施方案》結合重點任務制定了2024年~2026年的細化措施,包括支持浙江率先開展平臺數據開放共享、失信懲戒閉環管理創新試點,支持上海成立長三角信用監管大數據研究院等。通過支持長三角在信用領域打造更多具有辨識度的改革成果,更好發揮長三角先行探路、引領示范、輻射帶動作用。
據了解,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強對推進共建“信用長三角”工作的指導,推動《實施方案》落地落實,不斷深化長三角經營主體信用監管制度改革,創新工作機制,提升監管和服務水平,把政策“含金量”轉化為經營主體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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