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劉 芳 記者秦海峰)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第640號公告,正式認定山西省汾陽市“冀村長山藥”“汾陽釀酒高粱”“汾州小米”3件農產品為地理標志產品,并對其實施保護。
截至目前,汾陽市地理標志產品總量達到4件,標志著在汾陽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的精準推動下,汾陽市特色農產品邁入以地理標志引領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為鄉村振興再添新動能。
自2024年8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啟動農產品地理標志轉化工作以來,汾陽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將該工作作為賦能鄉村振興、激活區域經濟的核心抓手,聚焦擬申報產品的核心要素,逐一對產品保護范圍、品質特征要求、專用標志申請主體資質等關鍵信息開展精準核驗。此外,該局還深入開展政策解讀和申報輔導,確保申報材料全面合規、信息精確無誤,為地理標志產品成功認定筑牢基礎。
作為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地理標志是守護地域特色資源、釋放產業價值的戰略抓手。地理標志不僅是產品品質的“身份證”,更是打開區域經濟發展的“金鑰匙”,可以有效提升農產品市場競爭力,推動特色產業升級,拓寬農民增收渠道。
據介紹,該局下一步將持續深化地理標志全鏈條保護,強化專用標志規范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備案與監督機制;開展靶向服務,精準對接企業需求提供合規指導;加大執法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侵權行為,全力擦亮“汾陽特色”金字招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