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提高市場綜合監管能力水平
——論學習貫徹全國市場監管工作會議精神
□ 本報評論員
全國市場監管工作會議指出,“進入‘十五五’開局之年,要求我們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加快提高市場綜合監管能力水平。”這是對我國市場監管工作面臨形勢作出的準確判斷,對于做好今年市場監管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銳始者必圖其終,成功者先計于始。2026年,“十五五”啟新篇,市場監管工作開好局、起好步,規劃引領非常重要。我們要深刻認識到,科學制定和接續實施五年規劃,是我們黨治國理政一條重要經驗。面對我國超大規模市場的發展需求,市場監管系統必須以五年規劃為藍圖,以前瞻視野和系統思維,久久為功推進市場監管能力現代化建設,為高質量發展打牢基礎。
要以法治為綱,進一步提高法治監管能力水平。法治監管是市場經濟健康運行的保障。當前,市場監管部分重點領域仍存在法律空白和短板,亟需加快立法進程,查漏補缺。研究出臺《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實施綱要(2026—2030年)》,加快推動制修訂食品安全法、計量法、市場監督管理所條例等法律法規。既要注重法律的系統性修訂,提升其適用性與可操作性,也要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做到“寬嚴相濟、過罰相當”。唯有讓法律成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才能真正確立市場秩序的權威性與穩定性。
要以信用為基,進一步提高信用監管能力水平。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信用監管是現代市場監管的核心機制。要加快推進覆蓋全經營主體的信用體系建設,強化信用合規管理,制定公示數據管理辦法、經營主體信用評價實施意見,發布經營主體信用合規建設要求等國家標準。通過歸集公示、風險分類、獎懲聯動等手段,形成“守信者一路綠燈、失信者寸步難行”的治理格局。尤其需強化信用合規管理,以科學評價提升監管的精準性與靶向性。同時,應完善信用修復機制,為誠心改過的經營主體提供重生之路,體現包容審慎、激發活力的治理智慧。
要以智慧為翼,進一步提高智慧監管能力水平。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數字化浪潮中,智慧監管已成為提升治理能力的必然選擇。要全面實施“互聯網+AI監管”,強化對新興業態、重點領域的實時監測與風險預警。通過建設全國統一信息系統,推動登記、信用、股權等多維數據深度融合與智能分析,實現從“表層監管”向“穿透式監管”的躍升。此外,還需加大數據基礎設施投入,筑牢數據安全防線,讓科技真正成為監管現代化的“核心引擎”。
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市場監管能力的提升,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堅持全局謀劃、協同推進。五年規劃的意義,正是在于超越年度局限,為中長期的制度建設和能力提升錨定方向。我們要在法治、信用、智慧三大支柱上協同發力,同時加強基層執法條件保障與隊伍專業化建設,形成制度嚴密、技術賦能、執法有力的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式現代化監管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