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徐建華
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應符合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要求,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僅有包裝場地、工序、設備,沒有完整生產工藝條件的,不予生產許可。不得以委托、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液態乳。同一企業不得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液態乳。不得以乳粉復原,或以嬰幼兒配方乳粉或基粉為主要原料,生產嬰幼兒配方液態乳……
1月27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實施《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適用于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對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生產許可、變更許可和延續許可等的審查工作。
《細則》共7章46條內容,對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生產的生產場所、設備設施、設備布局與工藝流程和人員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確要求。從《細則》要求的條件上看,它所制定的標準、條件、要求比嬰幼兒配方奶粉更為嚴格。不少媒體將《細則》稱之為“最嚴”的乳政新規。
“《細則》的發布意味著我國的嬰幼兒食品又新增了一個新品類。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的面世,打破了嬰幼兒營養食品供給與選擇只有嬰幼兒配方奶粉這一單品的格局。新規為我國嬰幼兒配方液態乳行業設定了極高的安全起跑線,也為行業長期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乳業專家王丁棉說。
全生命周期閉環監管
守護嬰幼兒“主糧”安全
清潔作業區需獨立空氣凈化系統;排水流向須從高潔凈區到低潔凈區,避免交叉污染;生乳在擠奶后2小時內應降溫至0~4°C……“從《細則》中多條規定可以看出,要求不僅嚴厲,且還有很多條款是新近才提出,例如對從業人員的資質要求、學歷要求,以前未曾專門提出過;對從奶源到輔料到灌裝后的產品進行多層級把關金屬異物檢測,也是首次提出;規定不得委托、分裝生產,從而保證產品加工的專屬性,使產品質量安全性有更大的保證性,這也是首次做出的明確規定。”王丁棉說。
從《細則》提出的要求來看,嬰幼兒配方液態乳與嬰幼兒配方奶粉的生產許可條件均存在差異性,比如生產模式與原料方面,嬰幼兒配方液態乳明確禁止委托、分裝生產;必須使用生牛乳或生羊乳。嬰幼兒配方奶粉允許部分委托生產;可使用乳粉原料。而在設備方面,對滅菌和無菌灌裝設備有嚴格的驗證要求,并進行熱分布測試;從奶源到成品灌裝需進行多層級金屬異物檢測。嬰幼兒配方奶粉排水要求相對常規;對干燥等工藝有核心設備要求;異物檢測通常集中在成品段等。
“《細則》的出臺實際上為有能力生產液態配方奶的企業指明了方向,下一步就可以根據新的審查細則和新的規定生產嬰幼兒配方液態奶產品。新規做出了非常嚴格細致的要求來確保嬰幼兒配方液態奶的生產和流通安全,為嬰幼兒配方液態奶在中國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乳業分析師宋亮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道。
嬰幼兒配方奶粉進入中國市場已近30年,早已被廣大消費者認為是嬰幼兒的“必備營養食品”,甚至還有人認為是嬰幼兒的“主糧”。在王丁棉看來,《細則》與已實施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液態乳同樣適用),從“事前、事中、事后”三個層面共同構成了一個覆蓋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監管閉環,守護嬰幼兒“主糧”安全。
重塑市場格局
促進乳制品消費
近日出臺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錨定農業農村現代化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多措并舉促進乳制品消費”。專家們普遍認為,《細則》的出臺重塑消費認知與市場格局,促進乳制品消費。
“新規的出臺對整個中國乳業是一劑強心針。以前嬰幼兒配方奶市場基本上以奶粉為主,現在液態乳形式的出現讓整個嬰幼兒配方奶進入全方位、多維度、多場景、多包裝的新局面,利于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認為,《細則》的出臺非常及時、有必要、有針對性,為整個行業健康、良性、有序發展提供了堅實后盾以及頂層設計紅利。如何貼近市場、貼近消費者、滿足消費者需求將是嬰幼兒配方液態奶的生存發展之道。
王丁棉表示,新規預計將給行業帶來深遠影響。《細則》禁止委托生產和乳粉復原的規定,意味著沒有自有穩定奶源和先進液態生產線的小廠或“貼牌”玩家將被直接清退,行業將向擁有全產業鏈能力的頭部企業集中,市場規范性將大幅提升。此外,企業需要在生乳冷鏈、無菌灌裝線、空氣凈化系統等方面進行巨額投資,并支付更高的人力成本,這可能導致產品初期價格較高,市場競爭將從營銷轉向對奶源品質、生產工藝控制、產品新鮮度的比拼。為了滿足嚴苛的穩定性研究和商業無菌要求,企業必須在乳化技術、滅菌工藝、包材安全(如有害物質遷移控制)等方面進行深度研發,這會倒逼整個行業技術升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