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從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網站獲悉,2019年10月,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對馬鞍山市和縣人民政府及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和縣住建局)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進行調查。
經查,2017年11月21日,和縣人民政府召開了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和縣住建局《關于和縣瓶裝液化氣集中配送實施方案》,同意由安徽金燃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負責對全縣110戶瓶裝液化氣經營門點進行整合,計劃布點設置30個配送中心,并要求各配送中心做到六個統一,即“統一氣瓶、統一計量、統一價格、統一車輛、統一服裝、統一服務”。和縣住建局按照縣政府常務會議的要求,組織開展實施活動。
和縣人民政府及和縣住建局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八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和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之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在調查過程中,和縣人民政府及和縣住建局主動整改,縣政府召開專題會議,撤銷了2017年11月21日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對瓶裝液化氣實施集中配送的決定事項,對瓶裝液化氣配送中心不再作“統一價格”要求,瓶裝液化氣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同時將進一步放開瓶裝液化氣經營市場,取消一切限制競爭行為,依據《安徽省城鎮燃氣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允許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競爭,努力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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