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推動網絡交易平臺落實主體責任,規范網絡交易經營者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營造放心、安心、舒心的網絡購物環境,促進網絡交易健康有序發展,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百家電商平臺點亮”行動的通知》(國市監網監發〔2022〕56號)文件部署,近日,甘肅省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百家電商平臺點亮”行動。
一是嚴格落實“亮照”。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按照《電子商務法》《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公示營業執照信息。主要包括:平臺應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或其鏈接標識;平臺內經營者應在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或其鏈接標識。
二是細化落實“亮證”。主要包括:如實公示與所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注冊備案、審查批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信息;經營者名稱冠以“自營”、“專賣”等品牌直營、授權經銷涵義詞匯的,鼓勵直接展示授權證書等證明材料或提供查詢途徑。
三是全面落實“亮規則”。平臺應當按照《電子商務法》等法律規定,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信息或其鏈接標識。主要包括:與平臺內經營活動有關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包括入駐審核、信息公示、知識產權保護、商業秘密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商品信息發布、信息安全保障、違法違規行為處理等方面的協議和規則;與消費者有關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包括用戶注冊、個人信息保護、支付服務、退換貨、投訴舉報處理、爭議解決、信用評價、消費者保障金等方面的協議和規則;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平臺制度規則。
此外,市場監管總局還將指導和督促平臺集中清理平臺內偽造、變造、冒用、過期、未及時變更等情形的無效證照,推動平臺持續完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切實保護消費者和中小經營者合法權益。
為推動此項行動取得實效,省局將按照動員部署,督促電商平臺落實、開展屬地指導等階段分步實施,確保全省電商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有效“點亮”,推動網絡交易平臺主體責任落實。(供稿:甘肅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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