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如何判斷字號是否近似?
從現實生活來看,消費者或者相關公眾了解某一企業及其產品主要依賴視覺。因此,認定字號是否近似主要以字形是否相似作為標準之一,并結合字音作出判斷。如字的左右、上下、內外結構及字的整體形狀極為相似,在視覺上極易引起一般社會公眾誤認的,可以認定為字號近似。對于字號在讀音上相同或者相近、但字形上不相似的,一般不認定為近似。根據字音和字形兩個要素排列組合后,主要有以下四種情形:一是字音相同或相似,字形相似,如“堂彩”與“堂采”等;二是字音不同,字形相似,如“雪碧”與“雷碧”等;三是字音相同或相似,字形不同,如“中智”與“眾智”等;四是字音不同,字形不同。前兩類情形應當認定為近似,第三類一般不宜認定為近似,最后一類當然不屬于近似。
同時,對在字號前簡單增加“新”“好”“大”等無顯著性文字的,應當認定為近似。對非主要字段相同,如“黃金海岸”與“浪漫海岸”等四個字中僅兩個字相同的,一般不認定為近似。對一般不宜認定為近似的情形,需要結合其字號的獨創性、顯著性以及兩企業行業關聯緊密度等因素具體判斷。
十七、如何判斷是否“同行業”?
企業名稱的行業表述文字相同或者行業表述文字不同但文字本身含義相同的,應當認定為同行業。“行業表述文字相同”是指企業名稱中的行業表述文字完全一致。而“行業表述文字不同但含義相同”是指企業名稱行業表述中的文字雖然有所不同,但其所指對象是相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一是文字的翻譯不同,但指向的對象是相同的,如“鐳射”與“激光”、“馬達”與“電機”等;二是習慣稱呼不同,但指向的對象是相同的,如“網絡”與“互聯網”、“投資”與“控股”、“資產管理”與“資本管理”等;三是書面語和口語不同,但指向的對象是相同的,如“計算機”與“電腦”,“裝飾”與“裝潢”等;四是規范表述和簡稱不同,但指向的對象是相同的,如“貨物運輸代理”與“貨運代理”等。
十八、企業名稱中加掛“特色小鎮”要怎么申請?
對入駐特色小鎮的企業,根據特色小鎮管理機構的相關意見,允許企業在名稱中的行政區域與字號之間加入特色小鎮的具體名稱,如“浙江云棲小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企業遷出特色小鎮時,應同時變更企業名稱,去除特色小鎮名稱。
十九、名稱自主申報復核通過,是否向申請人發送短信?
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企業研發機構為投資主體(全資或控股)申請創辦的科研企業,可以在新設時直接申請使用“研究院”或“研究所”字樣企業名稱,也可以申請變更為含“研究院”或“研究所”字樣的企業名稱。根據認定級別的不同,分別取冠不同級別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如經麗水市科技局認定并同意,企業可以申請名稱為“麗水市**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十、從事投資類行業的企業名稱登記有什么要求?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1號)等相關文件要求,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準入管理。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登記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原則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理財”“基金”“基金管理”“財富管理”“支付”“股權眾籌”“資產管理”“網貸”“網絡借貸”“P2P”“互聯網保險”“銀行”“保險(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集團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險組織)”“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貨幣經紀”“融資擔保”“融資租賃”“典當”“征信”“小額貸款”“外匯”“投資管理”“票據”“金管”“商業保理”等與金融相關的30個字樣。
為解決當前引進和設立實質從事股權投資、創業投資業務的企業在登記名稱和經營范圍中需使用“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創業投資基金”4類字樣的問題,可由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政府(或產業集聚區管委會)組織相關部門聯合會審,重點對發起人背景、資金來源、業務模式、風控措施、是否從事互聯網金融活動等方面嚴格審查把關,并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要求作出相關承諾,特別是在完成工商注冊后及時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接受有關部門管理。經縣(市、區)政府同意后出具書面意見,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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