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進口藥品分包裝企業銷售藥品有關事宜的復函
藥監綜藥管函〔2023〕388號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于進口藥品分包裝企業銷售藥品有關事宜的請示》(滬藥監藥管〔2022〕329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 境外生產藥品分包裝備案后,進口藥品分包裝企業可以銷售其分包裝的進口藥品。
二、 請你局加強對進口藥品分包裝企業的監管檢查,督促企業全面實施藥品生產、經營等質量規范相關要求,建立健全藥品追溯制度,保障藥品質量安全。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2023年7月14日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進口藥品分包裝企業銷售藥品有關事宜的復函
藥監綜藥管函〔2023〕388號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于進口藥品分包裝企業銷售藥品有關事宜的請示》(滬藥監藥管〔2022〕329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 境外生產藥品分包裝備案后,進口藥品分包裝企業可以銷售其分包裝的進口藥品。
二、 請你局加強對進口藥品分包裝企業的監管檢查,督促企業全面實施藥品生產、經營等質量規范相關要求,建立健全藥品追溯制度,保障藥品質量安全。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2023年7月14日
本網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質量新聞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若需轉載本網稿件,請致電:010-84648459。
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質量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網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直接點擊《新聞稿件修改申請表》表格填寫修改內容(所有選項均為必填),然后發郵件至 lxwm@cqn.com.cn(郵件主題請務必以“企業名稱+稿件修改申請”形式命名),以便本網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