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日前,新疆烏蘇市市場監管局對某調料水產糧油店銷售仿冒外包裝裝飾裝潢果汁飲料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果汁飲料63件、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7月19日,烏蘇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轄區某調料水產糧油店銷售的某果汁飲料外包裝上附加的文字、圖案、色彩及其排列組合所構成的整體幾乎與廈門惠爾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惠爾康紅蘋果果汁飲料”外包裝高度相似,隨機請10名消費者分辨,均難以分辨。經查,烏蘇市某調料水產糧油店于5月10日以托運方式從河南吻化食品有限公司購進外包裝標有“吻化出品蘋果果汁飲料”200件,廠家另贈送20件,當事人提供的補充票據顯示每件進貨價17元,以托運部代收款付現金3400元的方式結算。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以每件23元價格銷售12件,剩余48件已暫停銷售,于6月8日通過五洲陽光物流有限公司托運部向河南吻化食品有限公司退回“吻化出品蘋果果汁飲料”140件,并提供托運單據。
8月2日,烏蘇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與“惠爾康紅蘋果果汁飲料”系列商標持有者廈門惠爾康食品有限公司法務維權部聯系,對該批紅蘋果飲料進行鑒定,于8月8日收到鑒定書,經該公司鑒定系仿冒,判定從整體外觀、罐體顏色、整體構圖、文字布局、圖案顏色等高度相似相近,足以引人混淆,其行為已經嚴重侵害合法權利。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仿冒外包裝裝飾裝潢實施混淆行為。烏蘇市市場監管局作出上述處罰。(杜志鋒 巴德瑪 杜仲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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