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深入開展“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農村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民營醫療機構專項整治”等專項行動,依法查處了一批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用藥用械安全。現將一批違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大方縣某醫院使用過期醫療器械案
2023年7月21日,大方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大方縣黃泥塘鎮某醫院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時,在其檢驗室內2瓶試劑已經超過其外包裝上標注的有效期。
經查,當事人使用過期醫療器械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2023年8月,大方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二、黔西市某衛生院使用過期醫療器械案
2023年5月31日,畢節市市場監管局百里杜鵑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黔西市某衛生院開展檢查時,在其化驗室內發現過期醫療器械與非過期醫療器械混放。上述醫療器械中除欣舒測血紅蛋白檢測試紙與部分處于有效期醫療器械混放于辦公桌上外,其余全部處于已開封使用狀態。
經查,當事人使用過期醫療器械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2023年8月,畢節市市場監管局百里杜鵑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三、黔西市某醫藥有限責任公司超范圍經營藥品案
2023年4月20日,黔西市市場監管局收到畢節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市民反映事項轉辦單,稱黔西市某醫藥有限責任公司超范圍經營毒性中藥飲片。黔西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對當事人開展檢查,在其倉庫貨架上發現藥品“雄黃粉”14袋,為醫療用毒性藥品。經查看當事人《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無醫療用毒性藥品。
經查,當事人超范圍經營藥品的行為,違反了《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2023年5月,黔西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四、金沙縣某醫院使用劣藥案
2023年5月12日,金沙縣市場監管局接縣衛健局案件線索,稱金沙縣某醫院給患者使用過期注射液。金沙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遂聯合縣衛健局對該醫院開展檢查,在其經營場所發現已使用完的過期奧硝唑氯化鈉注射液空袋兩袋。
經查,當事人使用劣藥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2023年5月,金沙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五、織金縣某超市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案
2023年3月24日,織金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織金縣少普鄉某超市開展現場檢查時,在其經營場所發現超過保質期的碧婷金銀花洗手液9瓶、碧婷野菊花洗手液3瓶。
經查,當事人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2023年6月,織金縣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六、威寧牛棚某醫院使用未注明產品批號的中藥飲片案
2023年5月16日,威寧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威寧牛棚某醫院開展檢查時,發現其中藥房藥架上擺放有中藥5袋(其中1袋已拆封使用),其外包裝無品名、無產品批號等標識。
經查,當事人使用未注明產品批號的中藥飲片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三款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2023年6月,威寧自治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七、赫章縣某醫院使用劣藥案
2023年5月17日,赫章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赫章縣某醫院開展檢查時,在其手術室靠墻處發現1瓶醫用氧氣,已超過有效期。
經查,當事人使用劣藥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2023年7月,赫章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文稿來源丨綜合執法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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