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
關于在食堂外包情形下中間方是否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咨詢
來信人:ma***xo
時間:2024-04-09
如公司A在與客戶簽署食堂服務協議或餐飲服務協議后,再將食堂服務或餐飲服務外包給有資質的第三方餐飲公司。公司A并不實質提供食堂服務或餐飲服務,僅對第三方餐飲公司提供的服務進行必要的管理監督。請問公司A是否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如果必須取得,需要哪些條件?感謝!
答: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答復時間:2024-04-09
您好,來信收悉?!妒称方洜I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規定,承包經營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的,應當取得與承包內容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許可,具有與所承包的食堂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能力,按照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對食堂的食品安全負責。所以公司A必須有相應的食品經營許可資質才能與食堂簽署服務協議。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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