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李國強)信用中國(北京)網站公布的信息,近日,貴州金沙安底斗酒酒業有限公司因安全設備使用維護類違法行為,被金沙縣應急管理局處以罰款17.7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文號為〔金〕應急罰決〔2022〕GM1號的行政處罰決定顯示,2022年4月7日,金沙縣應急管理局接到《畢節市領導帶隊開展“打非治違”工作檢查臺賬(金沙縣)》反饋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后,金沙縣應急管理局對貴州金沙安底斗酒酒業有限公司存在的“陶壇庫未安裝乙醇蒸汽濃度監測報警裝置”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查證屬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九十九條第二項、《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三項,金沙縣應急管理局給予貴州金沙安底斗酒酒業有限公司處以罰款17.7萬元的行政處罰。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5月24日。
(責任編輯: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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