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西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第22期)。涉及柳州市柳南區毅琴食品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生粉案。
柳市監處罰〔2021〕35號 | 柳州市柳南區毅琴食品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生粉案 | 柳州市柳南區毅琴食品廠 | 92450204MA5LL29R39 | 余琴(經營者) | 1.當事人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生粉(規格型號:100克/袋、生產日期:2021-01-18)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2.當事人未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對所生產的食用生粉進行檢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17年修訂)第四條第二款、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及《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3.罰款。 | 主動履行;履行期限2021年8月9日 | 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1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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