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切實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防止食品浪費,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管系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積極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依法查處未主動提示提醒適量點餐、誤導誘導過量點餐、設置最低消費等違法行為,規范餐飲服務經營行為。現公布第六批典型案例。
一、阿克蘇市某美食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醒造成消費者超量點餐浪費案
2023年5月22日,阿克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阿克蘇市某美食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某美食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沒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并發現明顯食品浪費現象。某美食館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阿克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某美食館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行政警告處罰。
二、拜城縣某實驗高中學生食堂未提供不同規格餐食造成食品浪費案
2023年5月17日,拜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拜城縣某實驗高中學生食堂未提供不同規格餐食造成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某實驗高中學生食堂未按照標準規范制作食品,合理確定數量、分量,提供餐食等不同規格選擇。某實驗高中學生食堂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拜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并給予某實驗高中學生食堂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烏什縣某宴會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案
2023年5月10日,烏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烏什縣某宴會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某宴會廳由于法律意識淡薄,存在僥幸心理,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同時,執法人員在檢查中還發現該提供婚宴服務單位未按要求貯存食品原材料;未配備腳踏式垃圾桶等問題。某宴會廳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烏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行政警告處罰。
四、哈巴河縣某燒烤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案
2023年3月22日,哈巴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哈巴河縣某燒烤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10日,哈巴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哈巴河縣某燒烤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該店存在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責令其立即整改。2023年3月22日,執法人員再次發現該店存在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餐飲浪費的行為。某燒烤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哈巴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依法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溫宿縣某飯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案
2023年5月6日,溫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溫宿縣某飯店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10日,溫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飯店開展執法檢查。經查,某飯店在經營過程中存在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違法行為。溫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當場給予某飯店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改正上述違法行為。2023年4月19日,溫宿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再次對某飯店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當事人仍未改正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違法行為。某飯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溫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六、博湖縣某餐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4日,博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餐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某餐廳未在餐廳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也沒有任何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的提示或說明。某餐廳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的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博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七、昌吉市某烤肉店在餐飲外賣平臺提供用餐服務時,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8日,昌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某烤肉店在餐飲外賣平臺提供用餐服務時,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改正及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18日,昌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某烤肉店進行執法檢查。經查,某烤肉店通過餐飲外賣平臺提供用餐服務時,未在平臺頁面上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分量、規格或者建議消費人數等信息,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某烤肉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十條的規定,構成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昌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八、伽師縣某餐館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案
伽師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某餐館進行執法檢查,經查,某餐館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并發放防止食品浪費宣傳單。
整改期滿進行“回頭看”檢查時,某餐館仍未引起重視,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某餐館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伽師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九、霍爾果斯市某職業高中食堂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案
2023年5月6日,霍爾果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霍爾果斯市某職業高中的食堂進行執法檢查,經查,某職業高中的食堂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擺放反餐飲浪費提示行為,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該職業高中食堂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霍爾果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某職業高中的食堂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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