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益訴訟 制止坑農行為
重慶市消委會與凱沃豐公司達成調解協議
本報訊 (記者 謝 旺)針對四川凱沃豐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沃豐公司”)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化肥原料,嚴重侵害社會公共利益,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重慶市消委會”)在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的支持下,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市一中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并于近日在法院主持下與被告凱沃豐公司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刊登公開道歉信;兩年內參加4次消費領域的公益活動,且每次活動支付經費1萬元人民幣,每次參與活動的方式和完成效果需經重慶市消委會同意并確認。
據調查,2020年10月至2021年初,凱沃豐公司為牟取利益,私自配比、生產質量不合格化肥原料并對外銷售,銷售金額共計64900余元。重慶市消委會認為,凱沃豐公司明知所銷售的化肥未取得檢驗報告、合格證等手續,仍以獲利為目的對外銷售。其行為不僅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同時還破壞了誠信經營的市場秩序以及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2023年10月,重慶市消委會就被告的違法行為向市一中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2024年2月,在市一中法院的主持下,被告對其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產品損害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表示十分后悔,當庭與重慶市消委會達成上述調解協議。
重慶《質量強市建設實施方案》明確指出,“支持開展質量公益訴訟和集體訴訟,有效執行商品質量懲罰性賠償制度”。重慶市消委會積極踐行方案指導,立足法定職責,通過提起產品質量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方式,震懾質量違法行為,維護農村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體現了消協組織的擔當作為。本案對推動經營者誠信自律、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具有積極的引領、示范和指導作用,對加強質量法治建設、提高質量總體水平、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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