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021-03-09和2021-03-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關于2021-03-09和2021-03-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吉林市哈歐亞國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精制單根和廣味臘腸。
(一)抽檢基本情況。
吉林市哈歐亞國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精制單根(咸口廣式腸(熏煮香腸) 批次2021-03-09 250克/根)、廣味臘腸(熏煮香腸)批次2021-03-10 200克/袋)經抽樣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1. 風險控制情況
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10日對吉林市哈歐亞國峰食品有限公司實施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于2021年3月9日共生產精制單根(咸口廣式腸(熏煮香腸)) (批次2021-03-09規格 250克/根)80根, 2021年3月10日共生產涉案廣味臘腸(熏煮香腸)( 批次2021-03-10規格 200克/袋)80袋,精制單根銷售20根,廣味臘腸銷售20根,其余作為福利發放本廠員工,已無庫存。經計算,兩個批次不合格產品的貨值金額共計為1104元。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該食品生產主體立即啟動召回程序。
2.行政處罰
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13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之規定,涉嫌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6日對其行政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40.00元;
2、罰款80000.00元。
3.排查整改
當事人接到不合格抽檢報告后,積極查找不合格原因,并認真整改。當事人表示公司領導將嚴格操作流程,明確責任到人頭,對于出現問題的崗位嚴肅處理,杜絕再次發生。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生產經營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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