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南寧市江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2.21)。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不合格食品情況的通告,涉及轄區6家企業,其中一家企業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南寧市長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調制鮮濕米粉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 SC21450000622232340 | 樣品名稱 | 調制鮮濕米粉 |
生產日期 | 2021-11-19 | 型號規格 | 5千克/袋 |
標稱生產企業 | 南寧市長旺食品有限公司 | 被抽樣單位 | 南寧市長旺食品有限公司 |
檢驗不合格項目 | 大腸菌群 | 檢驗機構 | 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違法事實認定及相關法律依據:南寧市長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調制鮮濕米粉(生產日期:2021-11-19)經抽樣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DBS45/050-2018《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鮮濕類米粉》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南寧市江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0日對其開展立案調查。
依法處罰情況:南寧市長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的調制鮮濕米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該公司進行如下行政處罰(南市監江處罰〔2021〕91262號):
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5.8元;
2.罰款人民幣10000元。
以上罰沒款共計人民幣10025.8元,上繳國庫。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排查原因情況:生產環節問題。整改情況:立即停止生產經營該批次抽檢不合格的產品,并督促召回已銷售出去的不合格產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復查情況:未見該公司生產經營不合格批次產品。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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