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規范青海省經營主體名稱爭議處理程序,保護經營主體名稱合法權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近日,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青海省市場主體名稱爭議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該省各級登記機關規范處理經營主體名稱爭議提供了制度保障,走在了西北地區前列。
名稱是經營主體在從事經營活動和其他法律行為時,用以顯著區別他人、彰顯自己法律主體地位的標識,具有重要的商業價值。由于現行經營主體名稱登記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等關于經營主體名稱爭議處理的規定較為原則,導致該省各級登記機關在執行過程中存在一定難度,不利于保護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堅持守正創新,認真研究《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實施辦法》等關于經營主體名稱爭議處理的原則性規定,充分吸收其他行政行為具體處理程序的有關規定,依法依規、科學合理制定了《辦法》,對名稱爭議的證據材料、簡易裁決和調解程序、處理時限、相關文書等作出了具體規定,為該省規范開展經營主體名稱爭議處理工作奠定了基礎、提供了統一規則。
下一步,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將積極做好《辦法》的宣傳解讀工作,提升經營主體知曉度,營造《辦法》施行的良好氛圍,指導各級登記機關嚴格按照《辦法》規定的程序、時間、文書等要求,規范地開展經營主體名稱爭議處理工作。同時,將持續完善該省經營主體名稱自主申報系統,進一步提升名稱相同和近似比對結果的準確性,不斷提高經營主體名稱規范化水平,有效降低事后處理經營主體名稱爭議的風險。(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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