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消費維權年主題為“激發消費活力”,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之際,四川省自貢市市場監管局、自貢市消委會陸續向大眾公布“2023年度自貢市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圍繞案例以案釋法,增強消費者維權意識、倡導經營者誠信經營,共同營造放心舒心的消費環境、安定有序的市場環境。
案例一
時間錯位 三包權益如何維
(一)案情簡介
2023年8月16日,自流井區消委會東興寺分會接到消費者楊女士投訴,稱其于2017年3月10日在某商城購買了一臺空調,告知商家等其房屋裝修好后再送貨安裝。2018年4月,空調安裝使用。2023年8月,該空調出現故障。售后上門檢查后告知已過保修期,需付費進行維修。楊女士稱該空調保修期為6年,從安裝之日起計算應保修至2024年4月。而售后告知楊女士“三包”期是從購買日期開始計算。楊女士不認可,認為商家并未告知,遂向東興寺分會求助,要求免費維修空調。經查,楊女士于2017年3月10日全款購買空調,商家當場開具發票,但未出具“三包”憑證。且楊女士所購空調出廠日期為2017年9月,與購買日期相差6個月。最終,經多次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商家安排售后人員免費上門為消費者進行維修。
(二)案例評析
這是一起因購買日期和安裝日期錯位引發的售后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四川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以及《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八條規定,本案中,經營者未出具空調“三包”憑證,且該空調購買日期(發票開具日期)、出廠日期、安裝日期存在時間間隔,經營者以購買日期計算“三包”期損害了消費者權益,理應承擔相應責任。
案例二
話費充值起爭議 消委助力把權維
(一)案情簡介
2023年2月初,貢井區消委會收到12起關于某科技有限公司話費充值的投訴。消費者主要反映在網購、刷視頻、完成調查問卷后出現彈窗廣告,其頁面顯示充值49.9元送200元話費券。但充值后“話費”卻遲遲未到賬,也無法聯系商家及客服處理,故向貢井區消委會投訴,希望維護其合法權益。經查,彈窗充值頁面有運營商商標,話費券的使用規則隱蔽、字體較小且底色與背景色一致,“券”字被“規則”部分遮擋,點擊充值后發現,話費券需下載指定APP進行個人信息授權后,通過購物或充值大額話費才能使用。而消費者充值后話費卻又遲遲不到賬。最終,經調解人員釋法,商家同意退還12名投訴人消費款項598.8元。
(二)案例評析
本案中,商家利用消費者“薅羊毛”心理,讓消費者掉入“連環陷阱”,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彈窗廣告頁面設置問題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八條第三款規定;要求下載指定APP授權個人信息,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五條規定;設置話費券使用門檻,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擅自使用“中國移動”等商標,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

您當前位置:
